【药物生玄窍,火候发阳炉;龙虎交会时,宝鼎产玄珠。】
药物即一阳爻动,,先天真一之生炁也。玄窍者,“玄关一窍”也,在乾坤交媾之时发生。当此之时,即当火发阳炉,运离汞以迎坎铅,俾“青龙”与“白虎”交相会合,则宝鼎之中,遂产生一粒黍米玄珠,若恍若惚,若有若无,来人身上,妙不可言,降入丹田,则神凝气定。
【此窍非凡窍,乾坤共合成;名为神气穴,内有坎离精。】
此“玄关一窍”,非寻常之凡窍也,乃是由乾坤两卦共合而成。
乾卦有“神”,坤卦藏“气”。乾坤既合,则神气即交,故又名为神气穴。神气既交,则内即有坎戊月精、离己日光。坎离日月之精光,发生其造化之妙用。
谨按:乾坤本喻天地,坎离本喻日月。日月在天地之间交光合壁,以代天地行其造化而生育万物。人在天地之中,为天地之一缩影,故天地之所有,人亦有之。天地以乾坤二卦象之,而人之男女亦可以乾坤二卦象之;天地有日月以象坎离,而人身即假坎离以象日月;天地有日月以行造化,而男女亦有坎离以行造化,故天地絪緼则万物化醇,而男女媾精,亦万物化生。惟天地氤氲则气往来而质不动,日月合璧则光相射而形寂然。人能效天地之絪緼、日月之合壁,气动而精不动,神运而形不劳,亦能使万物化醇,百体舒泰。所谓逆行造化,神仙之妙用,即在乎其中矣。
【木汞一点红,金铅三斤黑;铅汞结丹砂,耿耿紫金色。】
木为青龙,青龙能屈能伸,能潜能现。木汞则青龙中之精也。青龙能善保其精,则可以为飞龙、为神龙,潜藏飞跃,均能从心所欲,如愿以偿。倘不能善用其精,则龙战于野,轻敌丧宝,亢龙有悔,穷之灾矣。
“一点红”者,因木汞为离中之精神,木能生火,离亦火也。火之色赤,故云“红”。然此火不同寻常燥烈之火。盖火中有水,方谓之汞。水火既济,有形之精与无形之神,凝在一处,成为非有非无、至灵至妙之物,所谓木汞是也。然此木汞,不可多用,多用则飞散而不能制伏。《参同契》谓:“河上姹女,灵而最神,得火则飞,不见埃尘。”夫所谓“河上姹女,灵而最神”者,即 木汞是也。然此木汞,不可多用,多用则丧宝伤身,精枯气竭。亦不可不用,不用则阴阳隔绝,神气不交。故只可少用,少用则轻本重利,“小往大来”。是以木汞只消一点红耳。如上阳子所谓“运一点真汞以迎之”,亦此意也。
金铅者,金与木对,铅与汞对。木汞为青龙中之精,则金铅乃白虎中之气。木汞属离,色赤,金铅属坎,色黑。惟木汞只一点之红,而金铅须三斤之黑。此即以上所谓“小往大来”,轻本重利之意。盖木汞则常常只要运用一点,作为引诱之饵,而先天之金铅,却从后天铅鼎之中,源源而来,取之无禁,用之不竭矣。所谓三斤黑者,盖喻其多也。又陆注云:“金铅者,坎中真一之水,水中产金,故曰‘金铅’。言三斤者,四十八两,每两真铅三铢,共计一百四十四铢,乃坤之策数也。”其说亦通。
始则用汞去求铅,继便得铅来归汞。铅汞既合,结成丹砂。耿耿然若有紫金之色,光明照耀,实不可以言语形容矣。又陆注云:“丹砂者,金液还丹之别名。紫者,红黑相合之色。”《参同契》云:“色转更为紫,赫然成还丹。”耿耿即赫然之意。夫金丹乃无质之质,非可以“色相”求者。仙翁因方辨色,假像示人,要在得乎言意之表。
【家园景物丽,风雨正春深;犁锄不费力,大地皆黄金。】
“家园”者,喻自己之身中也。“景物丽”者,喻身中之景象药物光明而艳丽也。,夫家园之景物艳丽,必在风调雨顺,化日融和的春深之际。当此之时,犁锄者事半功倍,信手耕种,不必费力,而大地上均陈着灿烂黄金之色,风光美丽,富贵天然。
此在外象则如此,若自己身中之功夫,得到“铅汞结丹砂,耿耿紫金色”之时,则其景象药物之艳丽,亦正复相同。
“风雨正春深”,即是“万里阴沈春气合,千山清澈露华凝”之意。“犁锄不费力”,即先天造化一到,不劳心而自相交,自然开花结果,妙象环生。一身之中,金光闪烁,境随心转,顿觉遍大地皆是黄金。盖功深养到,精神能变化物质,火候既纯,心能造境。似乎不可思议,实则不期然而然,无足怪也。
【真铅生于坎,其用在离宫;以黑而变红,一鼎云气浓。】
真铅生于坎,即真金生于水。以北派清净法言之,即真气生于命门。以天地造化之机言之,即先天真一之炁,生于恍惚杳冥之中。离与坎对。坎为水,离为火。坎为命门。则离为性宫。
坎为恍惚杳冥,则离为昭昭灵灵。坎中有铅,则离中有汞。水中有金,则火中有木。命门中有真气,则性宫里有元神。恍惚杳冥之中藏先天,则昭昭灵灵之中孕后天。然藏在彼者,其用则在此,故生坎者,其用则在离;生于恍惚杳冥,其用即昭昭灵灵。若无彼坎中之生,则离宫即无可为之用。
夫恍惚杳冥,其象幽深而昏黑,若有若无,极静极默。《参同契》所谓“幽潜沦匿”是也。及其先天之造化发动,真铅之气,即于此时产生。《参同契》所谓“变化于中”,即指此先天真铅产生之时也。既已产生,即为离宫所用。其象不复深黑,遂有昭昭灵灵,光明赫奕,如一轮红日之象。然若无先时之黑,即不能有继见之红。黑以发红之光,红以显黑之用。《参同契》云:“知白守黑,神明自来。”谓虽知白之可贵,然徒知逐白之末,而不知守白之根于黑,则白不足恃,其光易竭。必守白之根于黑,则其守之时愈久,而其光明亦愈显,愈黑则愈白。所谓“君子之道,闇然而日彰”,不似“小人之道,的然而日亡”也。